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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力使力─銀色勞動力就業資源

2022-11-30


莊佩珊/GCDF全球職涯發展師訓練師

臺灣已於1993年成為高齡化社會,到2018年老年人口達14.05%,成為高齡社會。國家發展委員會推估,臺灣人口結構將於2025年邁入超高齡社會,同時也必定帶動勞動人口年齡結構的明顯改變,未來工作年齡人口將呈現年齡層較低者占比下降,年齡層較年長者占比上升之趨勢,勞動力將更趨高齡化。

同時,根據主計總處對於臺灣中高齡者就業狀況之研究,臺灣的中高齡勞動參與率有顯著隨年齡層而遞減的情形,2019年45-49歲組別為84.71%,50-54組別為74.43%,55-59組別為56.08%,60-64組別為36.7%,主要受國人提早退休觀念所致。

勞動力趨於高齡化、高齡就業者趨於提早退休的交互因素,影響的可能是勞動人口短缺、產業生產力下降,甚至影響整體經濟發展。因此,如何延緩中高齡人口退出勞動市場的速度,將是未來減少人口老化對勞動市場的衝擊的重要任務。

 

臺灣中高齡及高齡者勞動參與降低的影響因素

(一)專業技術與生產力的落差

由於生產技術與模式快速變化,在產業變遷的演進過程當中,中高齡較其他的年齡層更容易受到結構性失業的影響,由於中高齡可能因記憶力或學習力下降,不易再接受教育或訓練而提升新的技術能力,因此在全球科技業興起,生產模式與產業結構改變的趨勢下,技術提升的程度無法跟上企業需求的中高齡工作者可能就選擇或被迫提早離開職場。

(二)健康因素

在行政院主計總處109年人力資源調查統計中顯示,中高齡非勞動力人口未參與勞動之原因中,「高齡與身心障礙」因素有隨年齡組別提升的趨勢,提升比率達80%。吳惠林(2014)在改善臺灣中高齡勞動者的勞動參與之因應對策調查中也顯示,受訪廠商不願意聘僱55歲以上基層員工的因素中,健康因素或體力不足也高達74%。生理機能的自然衰退,長時工作的體能不再,都直接或間接成為提早退休的因素之一。

(三)退休制度

我國勞基法中規定「工作15年以上年滿55歲者、工作25年以上者、工作10年以上年滿60歲者」可自請退休,並請領退休金;回顧中高齡世代投入勞動市場之初,年齡尚輕且臺灣經濟正值起飛,不僅勞力投入密集,且為了回應生產需求也較不易離開職場,年資與年齡退休門檻的容易到達形成中高齡者一達退休標準即無續留職場的誘因。

(四)年齡歧視

臺灣在就業服務法中雖已明定不得以年齡為僱用之歧視,勞動部曾經列出就業年齡歧視在招募、甄試、勞動條件、升遷、調職、獎懲、訓練福利甚至解僱方面的歧視樣態作為指標,歧視情形的發生多源自雇主的主觀刻板印象,企業在僱用中高齡工作者時仍可見其於考量體能健康情形等表面因素底下的年齡顧慮。

 

政府資源借力使力,填補勞動力高齡化產生的就業缺口

勞動部為了解決勞動力高齡化、提升勞動參與、保障經濟安全、維護中高齡者就業權益、建構友善職場,並促進人力資源之運用,制定了中高齡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各項措施從在職者延後退休、退休或失業中高齡者重回職場、技能與專業訓練等制定相關子法,就各面向協助企業填補就業市場缺口。

(一)產業技術提升與累積

企業內中高齡專業技術者退休後,專業技術的斷層可透過「僱用退休高齡者傳承專業技術及經驗補助計畫」來補足,該計畫補助雇主依營運策略及發展需求,僱用退休之中高齡或高齡者傳承專業技術及經驗,提供實務技術指導或擔任教育訓練講師,可傳承符合企業需求之專業技術,以及中高齡工作者在職場歷練中累積之軟技能,包括溝通能力、人際能力等,同時滿足中高齡工作者非財務性的、自尊被重視工作期望。

(二)輔導企業將舊職務重新設計

由勞動力發展署各分署邀請產業內之企業輔導顧問成立訪視輔導團,透過實地了解企業工作環境及導致中高齡工作者提早退出職場之障礙因素,盤點資深中高齡工作者之工作期許與留用因素,了解企業對於中高齡人力運用的相關措施,並引入企業使用職務改善工具(如職務再設計),提供就業輔具、改善工作設備或機具、改善職場工作環境、調整工作方法或流程、改善工作條件,能同時滿足企業工作需求,亦提供誘因使員工得以續留職場。

(三)降低中高齡者的就業門檻,使其重回勞動市場

對許多人而言,退休已經被重新定義為全職轉為專職的勞動參與,透過「中高齡者退休後再就業準備協助措施補助計畫」,放寬雇主可與受僱勞工訂定定期契約或彈性工時,並為鼓勵雇主雇用高齡勞動者,提供雇主辦理相關職涯發展、就業諮詢、創業諮詢或相關技能訓練等經費補助。針對因產業技術改變導致結構改變之失業勞工則提供「職場學習再適應計畫」,透過補助企業輔導費以提供職場學習之機會,以利失業之中高齡或高齡勞工重返職場。

(四)原工作繼續僱用,延後退休時間

「繼續僱用高齡者補助計畫」鼓勵企業繼續僱用已達退休門檻之65歲以上員工,並為預防體能或技術之落差,補助企業指派中高齡員工參加訓練單位公開招訓的在職教育訓練課程,提升技術回應企業需求達到穩定就業,也利人員延後退出職場或消除企業雇主與人資主管對於中高齡的刻板印象。

(五)成立銀髮人才資源中心

勞動力發展署各分署自民國103年起陸續成立銀髮人才資源中心,透過深度職涯諮詢、適性就業測驗、開發友善職場、建構積極有效的服務模式,提升企業雇用中高齡者的意願。現更補助地方政府成立銀髮人才服務據點,其目的為更在地化地宣導中高齡再就業,以達成「銀髮勞動力再運用」之政策方向。

職涯發展、創新發展、職涯願景與機會,為驅動中高齡及高齡工作者勞動參與的重要因素,透過政策實施與資源挹注,協助改善整體中高齡就業環境,一方面提升雇主僱用意願,一方面鼓勵員工續留職場,透過相關資源整合,營造中高齡友善就業的社會環境。

 

參考資料:

  1. 國家發展委員會「中華民國人口推估(2020至2070年)
  2. 行政院主計總處「2020人力資源調查統計年報
  3. 吳惠林(2014),改善我國中高齡與高齡者勞動參與之因應對策
  4. 勞動部中高齡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相關政策資訊